您的当前位置:
索引号: 002654200/2023-34743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3-09-07
文号: 云人社〔2023〕64号
关于同意聘用陈璐等15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柳璐瑶  发布时间: 2023-09-25 17:02:53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

云和县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17号)等文件精神及《2019年云和县定向培养教师招生公告》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聘用陈璐等15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请通知上述人员凭《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定向委培协议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并办理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同时到县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


附件:2023年云和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单(定向培养)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云和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定向培养).xls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