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200/2023-34742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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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
文号: | 云人社〔2023〕63号 |
云和县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17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云和县委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 大力助推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的通知》(云委发〔2018〕37号)、《云和县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办法》(云委人〔2019〕6号)、《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集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的实施意见》(云委办发〔2020〕23号)、《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云和县教育局引进事业编制教师的公告》、《云和县教育局引进事业编制教师的公告(三)》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职高专业)、模拟课堂和结构化面谈、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同意聘用常云等5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请通知上述人员凭《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并办理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同时到县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
附件:云和县2023年人才引进聘用人员名单(五)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