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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总字第291号建议的答复(A1)
索引号:002654358/2023-34626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9-20 11: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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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李先等五位代表: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资市场的关心支持!你们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291号建议《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县始终坚持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积极开展“5S”农资店创建工作,目前,我县所有农资店均已获评“5S”农资店。今后,我们也将持续开展“绿剑”集中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大力实施“5S”农资店三年跟踪评价计划,推进“5S”农资经营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大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管控,形成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今年以来,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借助春耕备耕“五送进乡村”、中山广场“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大力开展农资宣传。通过现场指导、知识抢答、消费咨询等形式向农资经营店和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农资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传授农资经营管理知识和识别假劣农资的方法,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春耕备耕生产困难,引导广大农民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其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创建“5S”农资店。根据《丽水市“5S” 农资店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有关文件,严格要求销售农业投入品的农资店加强整改和措施落实,在规范、安全、服务、节约、卫生等5个方面达到更高的目标,实现农资经营数字规范化。

三是实行实名购买制度。自2022年1月起,我县全面执行农药经营100%电子台账和销售实名制度。同时,县农业行政执法队对全县各农资店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不限于进货记录、销售记录、库存情况和实名销售等各方面,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另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也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

四是开展投入品监督抽检。我县每年都会对全县的农资经营部开展农药、化肥等方面的监督抽检,抽检数量达20批次,发现抽检不合格产品将坚决查处,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

五是开展联合执法。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同合作,联合互动,开展各自领域内的执法。重点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虚假违法农资广告,规范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助力农耕生产,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是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管。开展农资市场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检查,重点对农资经销单位的化肥、农药、种子等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检查。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完善快速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收费违法行为。

再次感谢你们所提的建议,希望你们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为云和农业发展出谋献策,共同为我县农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加快推进我县乡村振兴的建设步伐。

(联系人:许伟华,联系电话:13906783795)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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