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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3-34550 主题分类: 扶贫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9-18
文号: 云政办发〔2023〕60号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助力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李苏宁  发布时间: 2023-09-19 1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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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助力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助力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个部门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64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深化丽泸东西部协作和交流合作框架协议》、《丽水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东西部协作工作2023年指标分解表的通知》(丽对口办〔2023〕2号)文件精神,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帮扶任务

市对口办下达我县300万元年度消费帮扶任务,采取由各乡镇(街道)、县直属各单位(含县属国有企业)向对口协作地区采购农特产品的方式予以落实。

二、采购方式

1.各乡镇(街道)、县直属各单位(含县属国有企业)根据干部职工意愿选择产品套餐(附件1),由云和县消费帮扶认定企业提供采购服务。

2.请各单位消费帮扶事项分管领导及单位联系人加入浙政钉“2023消费帮扶”群(附件3),于2023年8月31日前报送套餐统计表(附件2)至县经商局商贸科(联系人:夏羽;联系电话:5122408、621339)。

三、采购标准

1.本次消费帮扶按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每人750元的标准进行采购。

2.根据《关于助力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两地消费帮扶的通知》(丽总工发〔2021〕73 号)、《关于进一步助力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两地消费帮扶的通知》(丽总工发〔2021〕83 号)文件要求,本次消费帮扶采购作为本单位的工会活动、奖品、纪念品或节假日慰问品,并在原有额度基础上每人再增加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工会经费,不占用节假日慰问费),专门用于购买叙永县、古蔺县两地农特产品。各单位采购费用应先按上述两个文件规定在工会经费中列支,若工会经费不足,可从各单位福利费中列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消费帮扶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支撑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方式。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角度,高度重视消费帮扶工作,以实际行动购买脱贫地区产品,宣传脱贫地区资源,尽职尽责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消费帮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精心组织落实。县经商局要牵头负责消费帮扶相关工作,开展县东西部消费帮扶企业认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消费帮扶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公道,同时要指导各单位做好采购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按时完成消费帮扶任务。

(三)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消费帮扶优秀工作经验和典型事迹,积极弘扬消费帮扶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消费帮扶、购买帮扶产品的良好氛围。

附件:1.对口地区产品套餐目录表

2.帮扶产品套餐统计表

3.2023年消费帮扶群二维码

云政办发〔2023〕06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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