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147/2023-339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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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经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04 |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便签〔2023〕12号)要求,对2023年3月31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公开征求意见和局班子集体讨论形成清理结果。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2.《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便签〔2023〕12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对2023年3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经清理,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和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四、实施时间
为保障政令畅通,更好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重大公共利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不设置30日宽限期。
五、解读机关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咨询电话:0578-513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