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3-3424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8-29
文号: 云政办发〔2023〕51号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云政办发〔2021〕52号文件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李苏宁  发布时间: 2023-08-30 17:20:50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废止《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52号)文件。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政办发〔2023〕051号.pdf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