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147/2023-339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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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经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8 |
文号: | 云经商〔2023〕4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YHD03-2023-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3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未列入《云和县经济商务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已经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2023年7月28日起施行。
附件:1.云和县经济商务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宣布失效和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宣布失效和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