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200/2023-341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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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文号: | 云人社〔2023〕59号 |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3年度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函〔2023〕75 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县企业从事建设工程技术的人员,其中自主评价申报对象为我县自主评价企业(可申请审批)从事工程专业技术的人员。
二、其它要求。
1、社会保险缴费要求。申报对象需有相应年限的社保参保记录,且当前在我县缴纳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2、申报时间和要求。个人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9月3日,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15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0日。申报材料接收地址:云和县城北路6号县政府一楼138办公室,联系电话:5121997。未经过网上申报审核通过或规定时间以外申报的均不予受理。3.材料领回。评审材料由用人单位于 2024年3月 31 日前领回。用人单位负责将评审结果有关材料及时归入本人档案。逾期不领回的,将作销毁处理。
本通知在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unhe.gov.cn/col/col1229426643/index.html)公布。
附件:1.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3年度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附件1-5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4-5网上操作办法.docx附件3丽人社〔2019〕127号《关于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企业自主评价(试点)申报和管理的通知》.doc附件2浙人社发[2018]128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pdf附件1技能人才职业(工种)与专技人才职称系列对应关系表.docx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