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3〕5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2021〕5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计划下达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8月7日,共计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云和县交通运输局反映。云和县财政局、云和县交通运输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根据反映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进行报批。
联系电话:0578-5528236
联系人:陈先生
附件:云和县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xls
云和县财政局 云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