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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119号)文件精神,我处对刘梦雅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
受理地点: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南厅社保医保服务区(恒通路1号)
公示期限:2023年7月4日-7月12日
联系电话:0578-5520892
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7月4日
序号 | 姓名 | 就业单位 | 补贴时段 | 补贴标准(元) |
1 | 刘梦雅 | 云和兴逸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206-202305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