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二维分配法”资金的通知》(浙商务发〔2023〕36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对云和一森木业有限公司获得中东欧进口补助4800元,浙江辰龙玩具有限公司获得中东欧进口补助23100元,共计279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04日--7月0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经商局商贸科反映。
联系人:孙婷婷 联系电话:0578-5122408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2023年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