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147/2023-33505 | 主题分类: | 对外经贸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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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经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04 |
文号: | - |
为加强我县“订单+清单”运行监测,切实做好出口专班稳订单预警分析工作。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省商务促进专项资金使用重点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9】31号)文件和《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重点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2】35号)文件,关于“完善公共服务和法律服务体系,支持出口“订单+清单”预警预判”使用重点安排,现结合《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外经贸系统监测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云经商〔2022〕42号)文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支付2022年“订单+清单”系统信息员费用,现予以公示。2022年“订单 清单”系统信息员费用汇总表.docx
公示时间:2023年7月04日--7月0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经商局商贸科反映。
联系人:孙婷婷 联系电话:0578-5122408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2023年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