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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云和县2022年企业用工登记(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云和     发布时间:2023-07-28 15: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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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为深化人社领域数字化改革,动态掌握企业用工管理底数,积极夯实劳动保障工作基础,有效提高数字化治理能力,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决定在云和县范围内开展2022年企业用工登记(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对象

云和县行政区域内,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书面审查时间
    用人单位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

三、书面审查内容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四、书面审查方式
    本次书面审查统一采取线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直接在线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见“浙江省企业用工登记(书面审查)一件事操作手册”(附件)。

五、书面审查的处理

(一)各用人单位申报后,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设定的标准予以评级。

(二)对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处以 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用人单位报送书面审查材料不实造成定级错误的,自发现之日起取消其原劳动保障信用定级,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单位予以公示。

六、工作要求

各用人单位应认真对本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分析自查,对照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并准备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结果,将记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作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指标。

七、技术支持

(一)联系电话

黄工:18072813775

杨工:18072861738

(二)QQ群

咨询群1:319672218

咨询群2:873652320

(三)咨询电话

附件:浙江省企业用工登记(书面审查)一件事操作手册

浙江省企业用工登记(书面审查)一件事操作手册.docx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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