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294/2023-33841 | 主题分类: | 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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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7 |
文号: | 云市监〔2023〕4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YHD68-2023-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科室、所、队,下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4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未列入《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已废止或宣布失效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废止或宣布失效文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云和县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 云市监〔2022〕32号 |
2 | 云和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 云市监〔2023〕26号 |
附件2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废止或宣布失效文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和县餐饮业“阳光菜单”提升宣传补助方案》的通知 | 云市监〔2020〕16号 |
2 |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和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补助方案》的通知 | 云市监〔2020〕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