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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丽人社〔2021〕30号)、《云和县人民政府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81号)、《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119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对梅炜康等4位同志申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
受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南厅社保医保服务区(云和县恒通路1号)
公示期限:2023年7月10日-7月18日
联系电话:0578-5520892
附件:2023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名单公示(二)2023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名单公示(二).xls
云和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