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200/2023-253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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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3 |
文号: | 云人社〔2023〕30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评聘委员会)核准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82 号)、《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评聘委员会)核准名单的通知》(丽人社函〔2023〕26 号),结合我县原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情况,按照“业务部门负责、省市上下对口”的原则,重新核准设置全县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9 个,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核准期限为3 年(2023 年至2025 年)。
各初评委办公室要按照核准的评审范围和专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要制定评审工作规范,严格评审程序和纪律,做好评审标准修订完善、材料审核、评前评后公示、结果报送、信息发布等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有违反评审政策、程序和纪律的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视情给予告诫,责令整改;经整改仍无明显改善的,暂停职称评审权;情节严重的,收回职称评审权。
附件:1.云和县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名单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