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23-25027 | 主题分类: | 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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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5-06 |
文号: | 云政办发〔2023〕21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保险风险分散和风险补偿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群众抵御各类意外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保险业服务民生的作用,现就做好我县农村小额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运作、审慎监管、群众自愿”为工作原则。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农村小额保险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小额保险率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同步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用好优惠政策。云和县户籍60周岁(不含)以下城乡居民参保农村小额保险,由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元标准予以补助。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在各行政村落实经办人员,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切实抓好农村小额保险工作。
(三)加强联系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联系,做好农村小额保险知识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同时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
(四)提升服务水平。各保险公司要加强管理、简化手续,建立健全服务网络,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承保和理赔服务。同时,建立农村小额保险案件专人受理和优先受理、优先处理的快速理赔机制,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五)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强化沟通交流,主动反馈工作困难,县府办金融科要加强协调,及时提供帮助指导,确保全县农村小额保险工作有序推进。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