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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3-2516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5-17
文号: 云政办发〔2023〕24号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4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李苏宁  发布时间: 2023-05-19 08: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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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4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4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对标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丽水市“15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云和县“4315”科技创新体系,为奋力打造全国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强化教育、科技和人才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以创新深化为战略核心,坚定不移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实施人才科技强县战略,突出人才第一战略资源、科技第一未来生产力。创新运用好跨山统筹、创新引领、问海借力三把“金钥匙”,以产业定位科技、科技索引人才,加快推进人才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实施“4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全力打造“两山”发展人才创新创业高地,为建成全国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提供强劲动力。

(二)发展目标。全力融入浙西南科创中心建设,聚焦我县4大主导产业发展,对标全省3大科创高地,发展15个特色创新领域。到2027年,全县技术市场交易额达到3亿元以上,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1件以上,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100人年以上。

高能级科创平台加快创建。木制玩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阀门产业创新联合体建设初显成效。力争实体化研究院、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破零。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加快涌现。融入省市科创高地创建,大胆探索、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围绕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和我县木玩、轴承、阀门等主导产业,争取实施省“尖兵”“领雁”科技项目2项以上、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2项以上。

“两山”发展人才创新创业高地加快形成。构建与“两山”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配套体系、人才科创平台、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办好人才科技峰会等活动,聚集和招引更尖端、更专业的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强化人才对四大主导产业支撑,引进“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创业创新项目40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大科创平台攻坚破零行动。

1.打造县域重大人才科创平台。高标准建设木玩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人才科创综合体、实体化研究院、杭州“人才科创飞地”等重大科创平台,探索在北仑、吴兴建立“人才科创飞地”,打造云和人才、科技领域的对外窗口。(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合中心、县国投集团)

2.高标准推进实体化研究院建设。围绕“一县一业一院一策”,以四大主导产业技术需求为方向,积极寻求与省内外具有优势学科的大院名校合作,争取实体化研究院建设实现“零突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

3.构建完善创新平台体系。持续加大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梯队培育体系。加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力度,争创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2家以上、市级重点实验室2家以上、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1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商局、云和经开区管委会)

4.。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培育提升计划,提升创业孵化平台能级,健全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积极谋划创建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加快省市级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培育,争取培育省市级以上孵化器或众创空间2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商局、云和经开区)

(二)实施核心技术攻坚突破行动。

1.开展项目技术攻关。聚焦县域主导产业和品质农业的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项目,每年组织实施省重点研发项目1项、市县联动项目1项以上、县级研发计划项目20项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2.创新科技攻关机制。建立市场导向、产业导向的科研项目立项机制,深化“揭榜挂帅”等科研攻关机制。深化创新联合体、成果转化加速器和工业科技特派员工作体系联动攻关机制,形成一批创新链思维导图,转化一批科技成果;加强产业攻关需求征集、凝练、筛选对接、实施转化等全流程科研攻关帮扶,建立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项目库和产业创新发展技术攻关库,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瓶颈。(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经商局、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行动。

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R&D经费投入行动五年行动计划,力争全县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以上。持续开展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实现全县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商局、云和经开区)

2.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和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实现省级高企研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分别达到15家和8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数分别达到45家和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商局、云和经开区)

3.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重塑。落实《丽水市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浙丽转”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基本建立,实现技术市场交易额3亿元以上。建设成果转化加速器,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围绕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力争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2项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商局)

4.持续提升产业竞争力。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推进“4+X”特色产业培育工程,加快发展木制玩具、金属材料制品、精密轴承、高端阀门等4大主导产业,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商局、县经合中心、云和经开区)

(四)实施人才力量集聚提质行动。

1.优化人才生态环境。助力青年发展型县域建设,在人才举荐、职称自主评定、人才安居就业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确保青年人才入选“绿谷精英”“绿谷英才”计划占比不低于50%。优先支持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才承担县级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

2.加快创新人才引育。强化人才对主导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技术支撑作用,到2027年,引进“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创业创新项目40个以上,遴选“绿谷英才”科技领军人才1名;入选国家、省高层次人才计划1人、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1个。到2027年底,外国专家总数不少于5人。(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县经合中心、云和经开区、各乡镇〈街道〉)

3.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用好“浙里人才之家”等重大应用。深化科技人才多元评价和激励机制改革,推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落实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聚焦科研人才获得感,加大对科研人员和团队的绩效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

(五)实施全域创新能级跨越提升行动。

1.融入省市科创走廊体系。借力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主动融入全省科创走廊体系、浙西南科创中心建设,以科技创新助力全国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建设,开展科技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创新,争取国家、省、市级科技试点和重大改革措施落地。(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商局、云和经开区)

2.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级。加强与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江苏大学、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丽水学院等院校的合作,推进木玩研究院建设,引进中介机构参与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服务。推进轴承、阀门等行业与高校、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引导扶持企业建立异地型产业研发中心、创新联合体。(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3.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才科创飞地”,在技术研发、项目孵化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助力产业创新发展。实施科技强农行动,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依托科研院校、企业,聚焦木玩、轴承和阀门产业,争取省科技特派团试点,全力集聚优质创新要素,推动核心关键技术协同攻关,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在创新主体培育、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

(六)实施开放创新生态最优打造行动。

1.深化科技对外交流合作。建立“一县一院”结对机制,加强与大院名校合作交流,引进或共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大师工作室以及各级研发机构。建设网上技术市场3.0版,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科技服务。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鼓励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等各类科技载体。(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经商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科协)

2.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集成改革。实施高价值发明专利提升行动,指导企业用好专利优先审查和快速预审通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组织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加强专利布局,搭建知识产权简案快办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到2027年,累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40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1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经商局)

3.培育创新文化。大力弘扬包容竞争、宽容失败、崇尚科学、敢为人先的创新文化。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推动科技创新重大成果、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向公众宣传普及。完善科技激励机制,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强化科技伦理治理和科研诚信建设,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弘扬科学家精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科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在县委人才科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以超常规力度推进教育、人才、科技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加强教育、科技、人才等政策协同,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引育等重点工作,强化项目、基地、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二)强化财税政策保障。加大科技多元化投入,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十四五”时期全县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着力提升科技投入效能。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等政策。实施研发投入财政奖励,对上年度研发投入达到50万元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6%的补助。

(三)强化科技金融支持。探索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优化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鼓励运用创新券给予保费兑付补偿,补偿额可不低于企业实际投保费用的80%。引导金融机构逐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对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银行贷款贴息支持。

(四)强化用地用能保障。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优先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支持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以上且软投入不低于5%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

(五)强化考核评价。健全高效协同、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专班化推进、清单化管理,加强全过程跟踪指导。强化督查激励考核,加强对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的考核评价,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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