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河湖功能和水库工程效益,确保河湖和水库工程防洪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等技术标准,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水科〔2016〕6号文)、《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大型电站水库和跨设区市大中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水管〔2018〕34号)等文件精神,云和县水利局对紧水滩水库(云和县段)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将划界成果公示如下:
一、紧水滩水库(云和县段)划界范围
紧水滩水库(云和县段)管理范围确定为以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88.12m)以下地带,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五十米内的区域。紧水滩水库大坝管理范围确定为大坝右端一百米,左端征地线(超过据大坝左端一百米)以内的范围。因紧水滩水库是重要的大(1)型水库工程,需要加强保护,因此下游取背水坡脚七百米的范围,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一百米内的区域。紧水滩水库(云和县段)管理范围划界总面积为20.907km2,折合面积31360.82亩,保护范围总面积约8.437平方公里,折合面积12657.41亩。详见下表。
紧水滩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一览表
类型 | 管理范围 | 保护范围 | 备注 |
大坝枢纽(含附属建筑物) | 大坝左端以山脊线为界(距大坝左端160米),大坝右端以外100米,以及大坝背水坡脚以外700米的地带,占地面积0.288平方公里。具体描述为:大坝右岸沿确权登记线至距大坝最右端处100米距离位置,并延伸至山顶二层砖房屋后,然后再沿确权登记范围线向东,沿传输带外侧20米向下延伸至下村大桥,向东与左岸管理线交汇;大坝左岸沿确权登记范围线至上坝公路桥,沿上坝公路内侧加固坎延伸至电厂内部公路桥,并沿内部道路向北至道路左侧二层房屋,沿屋后山脚线延伸至龙泉溪加固坡顶,沿坡顶一直向下延伸至下村大桥,与右侧管理线交汇。 | 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100米的地带。 | 有关节点坐标请到云和县水利局实名查阅。 |
库区 | 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坝前188.12米,85高程)以下的地带。库区管理范围占地面积为20.619平方公里。 | 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50米的地带。 |
二、划界标准
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包括:运行区管理范围、工程区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由工程区管理范围的大坝下游边界线、两岸管理范围端线与库区管理范围边界线连成的闭合范围组成。
三、管理和保护
1.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禁止围库造地、库区炸鱼;禁止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砂、建窑、开沟;禁止建设影响水库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其他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
2.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陡坡开荒、伐木、开矿、堆放或排放污染物等活动。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四、意见反馈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云和县水利局反馈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联系电话:0578-5122769。
附件1:紧水滩水库(云和县段)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平面总图.pdf
附件2:紧水滩水库(云和县段)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卫星图.pdf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