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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现行的中央、省级和市级出台的到人到户涉农补助和民生补贴财政资金相关政策清单
作者:  来源: 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 王厚艺  发布时间: 2023-04-21 11:35:28
序号政策名称(文件名、文号)业务主管部门补助、补贴项目名称补助、补贴对象级次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水利部移民直补资金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中央
2《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9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有林管理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中央
3天然林补助国有林管理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中央
4《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1号)中共中央组织部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党组织书记和其他村干部中央
5《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实施“雨露计划”工作中严格按扶持范围执行的通知》(浙扶贫办〔2018〕9号)国家乡村振兴局雨露计划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低收入农户子女中央
6《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人口厅发〔2006〕122号)、《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5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夫妻需年满60周岁中央
7《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22〕49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女方需年满49周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中央
8《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42号)省建设厅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业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中央
9《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浙财农〔2021〕27号)省农业农村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具体数据口径和补贴发放对象由各地自行确定中央
10《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科教〔2020〕39号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中央
11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用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的资助中央
12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中央
13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非民族地区且非戏曲表演类专业学生除外,具体包括非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设置的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曲艺表演、戏剧表演、杂技与魔术表演、木偶及皮影表演及制作和服装表演等专业)。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给予免除,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中央和省级
14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以及非涉农专业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中央和省级
15普通高中免学费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经教育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免除,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中央和省级
16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中央和省级
17义务教育生活补助对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中央和省级
18学前教育保育费资助对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幼儿减免保育费。公办幼儿园符合条件幼儿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保育费标准免交保育费;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幼儿按当地公办三级幼儿园保育费标准减免中央和省级
19《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浙农机发〔2021〕3号)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购置补贴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中央和省级
20《关于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财社〔2011〕42号)、《关于报送2011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情况及2012年补贴申报的通知》(残联厅〔2011〕121号)、《关于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残办发〔2012〕70号)省残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省级
21《省残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8〕69号)省残联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自行购买基本型辅助器具并符合补贴的残疾人省级
22《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6〕23号)省残联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省级
2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50号)省残联残疾人就业扶持经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省级
24《关于公布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目录(第二版)的通知》(浙残联发〔2021〕36号)省残联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自行购买基本型辅助器具并符合补贴的残疾人省级
25《浙江省残联等六部门单位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工作细则(修订版)的通知》(浙残联发〔2022〕6号)省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接受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并补贴到个人的残疾儿童家庭省级
26《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建村发〔2018〕347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浙建村〔2020〕57号)省建设厅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符合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条件,并实际完成年度危房改造任务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户、低保边缘户省级
27《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浙财资环〔2022〕74号)省林业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有林管理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省级
28《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23号)、《关于调整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07号)、《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民助〔2021〕176号)省民政厅精减职工(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精减人员省级
29《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67号)省民政厅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和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等困境儿童、艾滋病毒感染儿童省级
30《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省民政厅临时救助对因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但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其他社会救助范围,或者已接受其他社会救助但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家庭省级
31省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省级
32《浙江省民政厅 财政厅 残联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省民政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省级
3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省民政厅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省级
34省民政厅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省级
35《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2〕36号)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农村“三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农村“三老”人员省级
3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7号)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省级
37《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优化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浙财农〔2020〕18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省农业农村厅粮食生产贷款贴息全年稻麦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规模化种粮主体省级
38《浙江省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浙乡振〔202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嵊泗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函〔2022〕57号)省农业农村厅异地搬迁补贴山区26县和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台州市黄岩区、嵊泗县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整村搬迁农户,以及其他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搬迁的地区和农户省级
39《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省农业农村厅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全年稻麦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油菜种植50亩以上的规模主体省级
40《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完善“一肩挑”后村干部基本报酬制度进一步加强激励保障的意见》(浙财基〔2021〕2号)省委组织部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级组织“一肩挑”人员,分设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民委员会副主任,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省级
41《浙江省人口计生委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人口计生委〔2008〕67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浙财社〔2019〕34号)省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女方需年满49周岁省级
4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5号)、《浙江省人口计生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浙人口计生委〔2006〕18号)、《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浙人口计生委〔2006〕19号)、《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确认办法》的通知(浙人口计生委〔2006〕20号)、《浙江省人口计生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通知》(浙人口计生委〔2011〕6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浙财教〔2012〕58号)省卫生健康委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夫妻需年满60周岁省级
4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实话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20〕46号)省卫生健康委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具有危险性评估等级风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且有效履行监护责任的,给予监护补助;纳入当地村(社区)管理的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给予看护补贴省级
44《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81号)省应急管理厅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符合条件受灾户省级
45《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财建〔2020〕175号)省应急管理厅自然灾害救助符合条件受灾户省级
46《丽水市民政局关于提高全市支宁返丽人员固定生活补助的通知》(丽民〈2020〉49号)市民政局支宁人员生活补助支宁人员市级
47中共丽水市委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的指导意见》(丽委发〔2018〕29号)市农业农村局“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搬迁补助搬迁农户市级
48《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力度的意见》丽委办〔 2009 〕72 号市教育局少数民族教育券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少数民族学生市级
49《关于印发云和县邮政普遍服务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90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云和县分公司村邮员工资村邮员县级
50《云和县计划生育公益金(生育关怀基金)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1〕180号县卫健局计划生育公益金失独或独生子女意外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其独生子女未成年的计划生育家庭县级
51关于印发《云和县扶助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县残联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补贴个人缴纳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补贴县级
52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云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体育贡献奖励办法》的通知县残联残疾人参加省、市、县文体艺术比赛活动补贴为获得省、市、县艺术比赛活动得奖的残疾人发放补贴县级
53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康复与儿童残疾预防“十二五实施方案”》胡通知省残联残疾人髋或膝关节置换补贴为贫困下肢重度残疾人人工髋关节置换补助县级
54《云和县水库移民临时困难救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移〔2019〕39号)县移民工作中心移民困难补助大中型水库直补移民中的困难移民县级
55《关于返销农村粮价调整后对若干电站水库后靠移民吃定销粮户给予困难补助的通知》(财预〔1989〕167号)县移民工作中心移民定销粮差价补助后靠移民口粮田不足的移民村县级
56关于印发《云和县大中型水库移民精准扶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移领办〔2020〕2号)县移民工作中心移民子女英才奖励直补移民中新取得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人员县级
57《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军人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30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42号)、《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部门关于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通知》(丽退役军人局发〔2021〕39号)、云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云和县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32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补助退役军人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户县级
58《云和县民政局 云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失能失智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民(2022)48号县民政局失能失智困难群众护理补贴失能失智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未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的低保、低边家庭的失能失智人员。(五)失能失智困难群众护理等级分为三类:一类对象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失能失智人员;二类对象为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中度)失能失智人员;三类对象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轻度)失能失智人员。县级
59《云和县民政局 云和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孤困儿童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云民(2022)13号县民政局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补助金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县级
60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民政局 《关于建立党建引领·暖心服务“零距离”探访慰问制度的实施方案 》(云民 2020 24 号)县民政局邻里互助长奖励各乡镇街道邻里互助长县级
61浙民养〔2022〕209号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丽民〔2023〕18号县民政局高龄津贴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云和县户籍80周岁以上人员,其中80-89周岁60元每月,90-99周岁100元每月,100周岁以上500元每月高龄老人一次性发放对象:90虚岁那年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虚岁那年一次性奖励5000元县级
6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县农业农村局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本省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省级
63关于做好全县村级离任会计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  云农发[2019]2号县农业农村局离任村会计生活补贴离任村会计县级
6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贴标准有关内容的通知 农办渔(2019)22号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油价补贴有渔船的捕捞证的渔民中央
65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0]62号县农业农村局水果茶叶产业政策补助种植户、茶叶加工经营户县级
66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0]62号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养殖大户补助养殖大户县级
67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0]62号县农业农村局代料黑木耳补贴农业种植户县级
68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 年丽水市土肥植保能源工作要点及年度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  丽农发〔2023〕27 号县农业农村局水稻绿色防控补贴经营主体市级
69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0]62号县农业农村局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补助农户,经营主体等县级
70市委人才办、市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丽农办〔2018〕7 号)和关于印发《云和县丽水“农三师”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农[2019]5号县农业农村局丽水高级农三师人才津贴高级农作师、高级农商师、高级农匠师县级
71《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浙财农[2023]7号)(养殖环节病死猪)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农发(2014)75号(屠宰环节病死猪)县农业农村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资金规模养殖户、屠宰企业中央和省级+县级
72《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浙财农[2023]7号)县农业农村局免疫补助经费规模养殖户、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中央和省级+县级
73关于印发《“云和师傅技能大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委人〔2013〕1号县农业农村局技能大师人才补助云和师傅技能大师县级
74市委人才办、市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丽农办〔2018〕7 号)和关于印发《云和县丽水“农三师”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农[2019]5号县农业农村局丽水中级农三师人才补助丽水中级农作师、中级农商师、中级农匠师县级
75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振发[2022]2号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小额贴息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省级
76关于印发《云和县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农[2020]95号县农业农村局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补助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县级
77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0]62号县农业农村局蔬菜政策兑现补助蔬菜种植大户县级
78浙江省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浙财农〔2022〕17号)县农业农村局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粮农户省级
79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加强垦造耕地项目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6)93号县农业农村局新增耕地后续耕种补助新增耕地的种植户县级
80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0]62号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补助农户,受让方,村集体县级
81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0]62号县农业农村局鼓励发展生态渔业补助水库承包者,经营主体,企业,农户等县级
82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推进粮油生产十条政策的通知云农发〔2022〕78 号县农业农村局规模油菜种植补贴规模油菜种植户县级
83关于印发《云和县2022年配方肥示范推广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发(2022)31号县农业农村局配方肥示范推广补助农户,经营主体等 县级
84《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县农业农村局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省级
85关于印发《云和县少数民族农村困难居民大病住院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云统【2020】22号中共云和县委统战部少数民族大病医疗补助云和县少数民族农村困难居民县级
86《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修订)》(云政办发〔2018〕138号)、《关于公布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云建设〔2022〕81号)县住建局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等住房救助家庭 2、城镇居民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租房保障 4、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县城区四个街道管辖范围以外的本县进城务工人员)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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