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直达资金主要按照以下几个原则分配和使用:
一是支持地方落实“六保”任务。重点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按照这个原则,主要根据地方受疫情影响,还有财力状况、基层缺口来安排。
二是调动地方的积极性,鼓励地方在当好“过路财神”的同时,不当“甩手掌柜”。分配时除了考虑地方受疫情影响、财力状况、基层缺口等因素外,还与地方财力向基层倾斜的程度挂钩,鼓励地方财力下沉。
三是增强地方资金使用的自主性。资金在规定的范围内,在“六稳”、“六保”工作中,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只要是用于“六稳”、“六保”方面的支出,基层可根据实际作出妥善安排。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直达资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方面。具体来说:
一是列入特殊转移支付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当前基层面临的疫情防控、基本民生保障等特殊困难。
二是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主要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保障的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包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贴息、减免租金补贴等。各地可以在分配的额度内按照一定的比例预留机动资金,解决基层特殊困难的急需资金需求。
三是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相关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减税降费,用于弥补地方减税降费后形成的新增财力缺口,统筹支持落实“六保”任务。
四是新增地方财政赤字部分,由市县基层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安排使用,重点用在落实“六保”任务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