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2654913/2023-2431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3-06 10: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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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环境保护政策,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2. 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及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

3.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本省、市下达的减排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核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监督、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4. 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开展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按国家和省、市、县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指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5.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和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收费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6. 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7. 按规定参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场外应急工作。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管。

8. 负责环境监察与稽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9. 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监督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重大环境信息和环境状况公报。

10. 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促进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促进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 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 负责环境保护政府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13. 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评价工作。

14.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环境监察大队、局属县污染防治中心和局属县环境监测站,均未进行独立财务核算。

二、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848.29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1848.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43.28万元,下降31.33%,主要是2022年年中下达资金。

其中:上年结转398.74万元,占21.5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9.55万元,占78.43%;

(三)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1848.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98万元,下降30.16%,主要是追加项目后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7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6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21.59万元,占39.04%;日常公用支出66.02万元,占3.57%;项目支出1060.68万元,占57.39%。

(四)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48.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848.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7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67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48.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98万元,下降30.16%,主要是2022年年中下达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9.88万元,占3.78%;卫生健康支出(类)48.8万元,占2.64%;节能环保支出(类)1675.94万元,占90.68%;住房保障支出(类)53.67万元,占2.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6.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3.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56.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9.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77.8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951.4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3.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7.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1.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6.02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6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4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部门、环保设施建设技术引进人员等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1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县环境监察大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22万元,增长6.83%,主要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3.6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4.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9.01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7.18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指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

2023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部门预算公开.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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