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局属各科室,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要求,现将《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决策承办科室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起草工作,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证明材料、文件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1
2023年度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碳达峰实施方案》 | 云和县发改局 | 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023年3月 | |
专家论证 | 无需 | |||||
风险评估 | 无需 | |||||
合法性审查 | 2023年4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4月 | |||||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专家论证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