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4622/2023-24563 发布机构: 凤凰山街道 发布时间: 2023-03-23 11: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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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业、办公室、服务中心、街道下属各单位:

为规范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各科室申报、相关科室会商审议等程序,编制形成《凤凰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科室要确保决策论证、审查申报等环节规范化推进,全过程节点管理。

三、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凤凰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2023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机构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完成时点

1

普光未来社区

设计方案

城乡建设

服务中心

1、《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发〔2019〕8号)

2、《省风貌办关于开展第六批城镇未来社区创建的通知》

2、《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2023 年 3 月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公平竞争审查和

合法性审查

2023年 6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3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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