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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要求,现将《2023年度云和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云和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云和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云和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科室 | 会同科室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云和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经建科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浙江省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浙财建〔2022〕58号)和《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2〕8号)。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023年3月 | |
专家论证 | 无需 | |||||
风险评估 | 无需 | |||||
合法性审查 | 2023年6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