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深化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补报2023年度市本级山海协作援建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和《云和县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云经合中心〔2021〕8 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云和县山海协作援建项目经各乡镇(街道)上报,云和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初步核定, 拟推荐云和县浮云街道溪口村“房车露营基地”建设项目为推荐市山海协作项目库入库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03月21日-2023年03月23日,公示三天。在公示期限内,如发现存在问题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及电话:
云和县经合中心联系人:赵廷升 电话:5531232、531232(手机649911) 。
附件:2023年度丽水市本级“山海协作”工程援建项目汇总表.docx
云和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
2023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