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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833/2023-24527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3-14
《云和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蔡文婧  发布时间: 2023-03-21 14:22:01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yunhe.gov.cn/art/2023/3/20/art_1229380246_2470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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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本《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及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我县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其中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资金所进行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

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第八十八条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中第五十七条规定,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财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3号)中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十八条,共包含以下七个方面:

(一)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来源。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县级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国有资产收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

(三)支付方式及原则。根据先审核后拨付、先上级补助后县级配套、先农民工工资后工程款、先预算后追加等原则拨付项目资金。

(四)支付程序。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合同或工程进展情况,填写《云和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支付材料经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签章后,报建设(代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签署项目监管审批意见并备案。

(五)管理职责。明确了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建设(代建)单位、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其中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应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投资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及时向建设(代建)单位报告。在施工单位申请拨付工程款时签署明确意见及拨款金额;建设(代建)单位应严格审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在工程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提供的拨款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复核;财政部门对建设单位已投入的工程量、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资金监督。关于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措施,明确不予拨付项目资金的情形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随意调整投资项目和投资额的,财政部门不予安排和拨付资金。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财政部门可指定专人负责对项目资金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建设(代建)单位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并接受监督,不得扣压和挪用建设资金。

(七)附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云和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578-5129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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