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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要求,现将《2023年度云和县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云和县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云和县审计局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云和县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 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 云和县 审计局 | 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2.《浙江省审计条例》 3.《浙江省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4.《中共云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 征求相关部门、处室意见 | 2022年11月至12月 |
合法性审查 | 2023年1月 | |||||
局党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报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议 | 2023年2月至3月 | |||||
公开时间 | 2023年3月 |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专家论证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