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云和县“五水共治”C类问题销号公示
作者:  来源: 云和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 王厚艺  发布时间: 2023-03-13 11:20:11 浏览量:

根据省治水办《关于建立涉水重点问题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的通知》(浙治水办〔2021〕18号)文件精神,现将云和县“五水共治”B、C类问题按照上级要求进行销号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78-5523310

公示日期:2023年3月13日-3月18日

云和县“五水共治”C类问题清单

序号

类别

问题描述

成因分析

整改措施

整改

期限

整改进度

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

1

C类

1.雾溪乡石板桥村雾溪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养鸡养鸭现象,覆盖面200余方,存在养殖污染;2.农民种植茭白、蔬菜等农作物,造成一定的水体污染;3.隔离设置被拆除用作种养殖围栏。

历史遗留问题

1.责令雾溪村石板桥村民农户拆除鸡棚,确保种植与禽类养殖均在隔离区拦网外,统一在山上圈养,拆除农田的隔离网,后续继续引导农户将农田出租种植涵养林;2.对破损的围栏进行修复,后期将加强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2023年2月前

已完成

县农业农村局、雾溪乡相关负责人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