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治水办《关于建立涉水重点问题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的通知》(浙治水办〔2021〕18号)文件精神,现将云和县“五水共治”B、C类问题按照上级要求进行销号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78-5523310
公示日期:2023年3月13日-3月18日
云和县“五水共治”C类问题清单
序号 | 类别 | 问题描述 | 成因分析 | 整改措施 | 整改 期限 | 整改进度 | 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 |
1 | C类 | 1.雾溪乡石板桥村雾溪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养鸡养鸭现象,覆盖面200余方,存在养殖污染;2.农民种植茭白、蔬菜等农作物,造成一定的水体污染;3.隔离设置被拆除用作种养殖围栏。 | 历史遗留问题 | 1.责令雾溪村石板桥村民农户拆除鸡棚,确保种植与禽类养殖均在隔离区拦网外,统一在山上圈养,拆除农田的隔离网,后续继续引导农户将农田出租种植涵养林;2.对破损的围栏进行修复,后期将加强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 2023年2月前 | 已完成 | 县农业农村局、雾溪乡相关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