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住建系统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住建系统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负责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2.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落实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落实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讯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5.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实施全县城市建设管理发展,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
7.指导实施村镇建设管理发展,参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8.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省建设厅、市建设局制订的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9.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建筑业技术政策,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10.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
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经济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云和县住建系统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云和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局属云和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和局属云和县住房保障和房屋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3年住建系统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住建系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云和县住建系统2023年收支总预算14095.88万元。
(二)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系统2023年收入预算14095.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880.85万元,下降54.50%,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484.3万元,占3.4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3.07万元,占79.26%;政府性基金收入2438.5万元,占17.3%。
(三)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系统2023年支出预算14095.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880.85万元,下降54.5%,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8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2.26万元、其他支出16.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90.17万元,占13.41%;日常公用支出140.44万元,占1%;项目支出12065.27万元,占85.59%。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住建系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095.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173.07万元、政府性基金2438.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84.3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8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2.26万元、其他支出16.8万元。
(五)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住建系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57.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428.56万元,下降53.53%,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6.2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3.06万元,占1.40%;卫生健康支出(类)118.5万元,占1.02%;节能环保支出(类)219万元、占1.88%;城乡社区支出(类)9658.36万元,占82.85%;住房保障支出(类)1472.25万元,占12.6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6.2万元,主要用于“增花添彩”项目-涌金口袋公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8.24万元,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6.55万元,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8.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6.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19万元,主要用于长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39.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3189.8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城乡建设业务经费、采真里业态培育补助资金、城乡住房保障经费、市政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经费、建筑行业管理与监督经费、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项目、城乡污水运维经费等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4601.1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环卫工作经费和垃圾处置经费等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528.1万元, 主要用于美丽城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运维、示范村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标化经费等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605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95.6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415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1.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171.0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支出、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白蚁防治工作经费、保障性住房与直管公房日常维修经费等支出。
(六)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系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0.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0.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40.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云和县住建系统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438.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452.3万元,下降58.6%,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421.7万元,占99.31%;其他支出(类)16.8万元,占0.69%。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516.7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经费、城市污水管网、城市配套工程、古坊小学地下空间工程、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市政配套及电力杆线迁改工程等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69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住房保障经费、市政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经费、建筑行业管理与监督经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121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污水运维经费。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6.8万元,主要用于村镇建设中心工作经费等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云和县住建系统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住建系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住建系统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11.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 4.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部门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7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4万元减少27.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村镇建设服务中心1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2.4万元减少27.9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3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62万元,下降5.57%,主要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住建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2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12.1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和县住建系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2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住建系统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42.46万元,一级项目1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是预算单位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指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指用于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指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