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云政发〔2018〕50号)文件要求,对我县工业企业开展2022年度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现经相关部门确认,将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名单(不包括电力热力和水生产供应业)予以公示,如有企业经营情况变动、企业名称更改、关联企业合并计算等需要更改的事项,请于公示期内将相关材料纸质盖章后提交到我局三楼企业科。
公示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6日
联系人:吴迪 联系电话:5121213
云和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代章)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