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云和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4593/2023-35989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12-26 15:23:55

文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等规定,结合工作推进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云和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



附件:云和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和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决策事项

名称

决策承办

单位

决策依据

履行程序实施计划

决策程序

完成时点

1

云和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

云和分局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8月

专家论证

2023年8月

风险评估

2023年9月

公平竞争审查和

合法性审查

2023年10月

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

集体讨论决定

2023年10月

2

云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2月

专家论证

2023年3月

公平竞争审查和

合法性审查

2023年4月

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

集体讨论决定

2023年4月

3

调整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乡镇(街道)事项目录清单

县综合执法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3月

专家论证

2023年2月

风险评估

2023年3月

公平竞争审查和

合法性审查

2023年4月

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

集体讨论决定

2023年5月

4

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

浙江云和经济

开发区管委会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

2.《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

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环境准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2〕42号)

调整至2024年继续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实施计划在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予以明确。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