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23-3514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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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1-06 |
云和全县土地总面积148.42万亩,林地面积125.84万亩,占比84.8%,是浙江省的重点林区县。其中,公益林80.42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63.9%,公益林在全县林地总面积中占比高。加强公益林、天然林管理,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云和生态林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县推行护林员制度多年,护林员常年以山为家,与林为伴,为保护全县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林森林资源保护,规范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全面落实管护监管责任,我县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云和县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工作实施方案>部分条款的通知》,现就文件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3年8月4日,根据《云和县共同富裕涉农政策和资金情况专项审计》(云审调报〔2023〕2号)调查报告及《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浙林防〔2021〕70号)第十条规定,对原《云和县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护林员选聘条件进行优化调整。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浙林防〔2021〕70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对《云和县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条“统一护林员的选聘条件和选聘方式”中的选聘条件第4点进行修改:
修订前:现任村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监委主任不得选聘。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低收入家庭成员可优先选聘。
修订后:现任村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监委主任等专职从事村级事务的人员不得被聘任。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低收入家庭成员可优先选聘。
四、实施时间
为了规范护林员聘任工作,保障政令通畅、法制统一,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578-512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