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23-3552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1-23 |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交通运输物流行业市场健康发展,有效提振运输物流市场信心,优化完善交通运输物流市场营商环境,经云和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印发《云和县促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现就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意义
现代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我县物流业存在“规模小、能力弱、分布散、业务窄”等突出问题,急需出台有效、实用政策,从政府层面解企业之难、纾行业之急、破发展之困,进一步激发物流市场活力,助推我县物流业突破性快速发展,为云和县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借鉴外地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结合我县实际和发展需求,制定了《云和县促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
二、措施主要内容
《云和县促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涉及物流示范园区建设、新购回迁车辆补助、智慧平台建设、规模发展激励、重点运输物流项目发展、寄递物流等八个方面共10条。着力解决运输市场单一、内生发展动力缺失等问题,精准扶持破解难点,引导帮助企业科学布局,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运输物流市场健康发展,稳固经济发展惠及民生。
(一)国家等级物流示范建设奖励
鼓励具备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参照中国物流采购联合发布的《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创建5A、4A、3A、2A、1A级的物流企业,对创建成功的企业给予一次奖励。
(二)优化运输设备购置补助
鼓励货运企业优化调整车辆结构,向重型化、厢式化、甩挂运输方向发展,倡导绿色交通运输,提高新国标、新能源车辆使用率,符合转户条件的二手车辆回迁,为进一步聚拢运输资源回流,促使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购置运输设备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规上运输企业回迁二手车辆补助
引导鼓励符合转户条件的二手车辆回迁,进一步聚拢运输资源回流,促使企业做大做强,二车辆分购车年份予以补助。
(四)鼓励运输企业上规上限
鼓励“低小散”物流企业整合资源,兼并重组,对获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依法主营道路货物运输的道路货运法人企业,在当年12月底前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纳入规上货运周转量(规上货运周转量为规上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其所有货运车辆在报告期内实际送的每批货物重量与其相应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统计的,于次年给予10万元奖励;对纳入我县规上企业直报系统的企业,于次年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不可重复累计申领,以奖补档次进行补差。
(五)运输企业发展规模奖励
鼓励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对自有经营牵引车、挂车和冷链运输规模达到一定车辆数的企业,按不同规模档次予以奖补,每个档次的奖励不可重复累计申领,以奖补档次进行补差,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运输企业发展用地扶持
《措施》中第6点、第7点,旨在鼓励依法纳入规划的企业自有土规划发展用地;扩大仓储规模建设,对竣工验收合格的仓储面积达相应面积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补助。
(七)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补助
引导加强数字物流、智慧物流建设,鼓励与知名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对符合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从业人数、资产投入、服务效益要求的,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八)寄递物流企业补助
《措施》中第9点、第10点,对寄递物流企业当年发货量达到200万件以上,且比上年度增长达到15%以上的,对增长部分业务量给予补助0.15元/件,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为完善农村末端网络,构建农村三级物流配送系统并达到“共富驿站”建设标准的,对每个末端网点门店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运营扶持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座谈会、印发资料等方式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的知晓率。
(二)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工作对接,完善政策兑现办理手续,确保政策及时落地见效。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云和县交通运输局
咨询电话:0578-512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