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一批配套政策的通知》丽委人办〔2022〕3号和《关于公布首批丽水市博士创新站名单的通知》丽市科协〔2022〕29号等文件规定,认定云和金坞岭家庭农场为首批市级博士创新站建站单位,经审核研究,现将我县2023年市级博士创新站建站资助和建站博士生活补助奖励经费拟发放单位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本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共5个工作日。
3.公示受理电话:中共云和县委人才办:0578-5521799、云和县科学技术协会:0578-5521602
如发现相关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违反规定骗取人才专项经费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并追缴相关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2023年云和县博士创新站补助资金拟拨付清单
序号 | 补助对象(单位或个人) | 补助资金名称 | 补助金额 | 备注 |
1 | 云和金坞岭家庭农场 | 博士生活补助 | 5万 | |
2 | 云和金坞岭家庭农场 | 博士创新站建站资助 | 10万 | |
合计 | 15万 |
云和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