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3-35413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1-15
文号: 云政发〔2023〕25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YHD00-2023-0008
有效性: 有效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和县房屋征收奖励办法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李苏宁  发布时间: 2023-11-23 15:27:10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yunhe.gov.cn/art/2023/11/23/art_1229389702_2497844.html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http://www.yunhe.gov.cn/art/2023/11/23/art_1229389702_2497847.html
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房屋征收奖励办法》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房屋征收奖励办法

为有效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提升被征收人支持征收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住宅房屋奖励

(一)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奖励;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腾空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奖励。

(二)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以后,被征收人现状已将位于沿城市道路的底层住宅房屋改为商业营业用房,并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为时点前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连续经营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认定为“住改商”。“住改商”的面积按沿街第一自然间认定,实际使用进深在10米以内的,按经认定的沿街第一自然间实际的建筑面积计算;沿街第一自然间实际使用进深超过10米的,按10米进深的建筑面积计算。

征收“住改商”部分房屋按住宅用途补偿安置后,再按商业用房性质市场评估价与住宅房屋性质市场评估价差价的60%给予货币补助(计算差价时不计成新率、不考虑土地性质)。

(三)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建筑层数奖励(门厅、室外楼梯除外):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总层数为一层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市场评估价值的100%奖励;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总层数为二层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市场评估价值的30%奖励;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总层数为三层及以上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市场评估价值的5%奖励。如住宅楼层不完整的,以纵向切割法计算不同建筑层数的奖励。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房屋补偿价(不含附属物、装修等其它款项)的10%奖励。(房屋补偿价=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层数奖励)

(四)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建筑层数奖励(门厅、室外楼梯除外):被征收住宅房屋总层数为一层的,按照建筑面积100%奖励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住宅房屋总层数为二层的,按照建筑面积30%奖励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住宅房屋总层数为三层及以上的,按照建筑面积5%奖励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如住宅楼层不完整的,以纵向切割法计算不同层数的奖励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奖励产权调换面积计入产权调换应安置面积。

二、商业用房奖励

(一)被征收商业用房的,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奖励;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腾空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奖励。

(二)商业用途房屋的房屋层数奖励按住宅房屋市场评估价值的层数奖励标准执行货币补偿,不计安置面积。

(三)征收商业用途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房屋补偿价(不含附属物、装修等其它款项)的10%奖励。(房屋补偿价=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层数奖励)。

三、工业用房奖励

(一)征收工业用房的,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时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工业用途房屋签约奖按合法建筑面积及工业用地面积之和给予每平方米25元奖励;在规定搬迁期限内完成腾空的按被征收工业用途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及工业用地面积之和给予每平方米25元奖励。

(二)征收工业用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工业用途房屋合法建筑(不含装饰装修、附属用房)评估价的20%和工业用地评估价的70%给予不动产货币补助。但被征收人符合“入园”条件,并选择“入园”的,不动产货币补助按被征收工业用途房屋合法建筑(不含装饰装修、附属用房)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不享受工业用地评估价的70%补助)。

四、附则

本办法自2023年11月16日起施行。有其他奖励情形的,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进行确定。本办法施行前已开始实施但尚未实施完毕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和县房屋征收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