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生态产品价值示范区项目的实际情况,云和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区建设项目相关区块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与土地征收有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决定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14:15
地点:新建南路285号,县供销社6楼会务中心
二、听证事项
听取征收项目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方对《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园坝头区块安置地建设项目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园赤龙、林弄湾地块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园赤龙区块沙溪路及市政配套设施项目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园长田林场区块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园长田区块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
(一)听证参加人
1.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园坝头区块安置地建设项目,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园赤龙、林弄湾地块,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园赤龙区块沙溪路及市政配套设施项目,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园长田林场区块,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园长田区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通过报名遴选听证参加人20人。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由听证机关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听证参加人由听证机关直接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若干名,由听证机关从申请参加听证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0日止。
2.报名人员可通过书面纸质现场报名、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云和县兴昌街经济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云景生态产业园项目征收指挥部五楼)532办公室(携带本人身份证)。
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电子邮件请报送至邮箱:409198808@qq.com。
3.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表》。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承办单位将于2023年12月5日前根据报名的情况确定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名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听证须知
1.听证代表人和旁听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七、其他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13666563755(蓝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docx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