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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3-35277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1-15
文字解读《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支持律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部分条款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李苏宁  发布时间: 2023-11-17 11:42:13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yunhe.gov.cn/art/2023/11/17/art_1229426526_2496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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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关于修改<关于支持律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一)《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

(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三)《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浙委发〔2021〕44号);

(四)《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浙司〔2021〕124号);

(五)《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委办发〔2018〕89号)。

二、主要内容

主要对文件进行修改如下:

(一)将第三部分第(二)项第1点第(3)小点删除。修订前后条文对比如下:

修订前:1.支持在职在编人员参加考试。鼓励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在职在编人员(以下简称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积极为参考人员创造便利条件,营造学习法律的良好氛围。

(1)给予考资费用报销。对在职在编人员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费、差旅费由所在单位凭有效票据予以报销。

在职在编人员备考时,购买考试所需教辅资料的,由所在单位凭有效票据及考试成绩证明在 500 元限额内予以报销。

(2)备考时间支持。在职在编人员报名考试后,应将报名信息及时向本单位报备。参考人员所在单位在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应结合实际情况及参考人员申请,在临考试前给予两周以内的备考时间支持。

(3)考试通过一次性奖励。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在职在编人员新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县司法局给予一次性 5000元/人的奖励。鼓励人员所在单位将考试通过情况作为当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鼓励县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倡导县属国有企业给予考试支持。县属国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参考上述政策给予考试支持和奖励,或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政策,所需经费由国有企业自行保障。

修订后:1.支持在职在编人员参加考试。鼓励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在职在编人员(以下简称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积极为参考人员创造便利条件,营造学习法律的良好氛围。

(1)给予考资费用报销。对在职在编人员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费、差旅费由所在单位凭有效票据予以报销。

在职在编人员备考时,购买考试所需教辅资料的,由所在单位凭有效票据及考试成绩证明在 500 元限额内予以报销。

(2)备考时间支持。在职在编人员报名考试后,应将报名信息及时向本单位报备。参考人员所在单位在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应结合实际情况及参考人员申请,在临考试前给予两周以内的备考时间支持。

(二)将第三部分第(二)项第2点、第4点的表述进行修改调整。修订前后条文对比如下:

第2点修订前:2.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符合条件的人员取得公职律师证后,由县司法局给予 10000 元/人的奖励,按照4000 元、3000 元、3000 元分三年兑现。享受该政策的人员因岗位调整等原因注销公职律师证后又重新取得公职律师证的,不重复享受以上政策。

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应当为公职律师参加业务培训、业务研讨等提供保障和支持,公职律师参加工作会议、培训产生的差旅费、培训费以及律师协会会员费由其所在单位予以报销。

第2点修订后:2.加强公职律师支持。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应当为公职律师参加业务培训、业务研讨等提供保障和支持,公职律师参加工作会议、培训产生的差旅费、培训费以及律师协会会员费由其所在单位予以报销。

第4点修订前:4.加强公司律师培养。引导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改革为契机,积极培养公司律师,为提升自身竞争能力提供法律保障。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置公司律师岗位,招录或者选任具备公司律师任职条件的人员。对取得公司律师证的人员,由县司法局发放每人每月 300 元的专项补助,专项补助每年一次性发放,连续享受三年。

第4点修订后:4.加强公司律师培养。引导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改革为契机,积极培养公司律师,为提升自身竞争能力提供法律保障。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置公司律师岗位,招录或者选任具备公司律师任职条件的人员。对取得公司律师证的人员,由县司法局发放每人每月 300 元的专项补助,专项补助在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连续享受三年。

鼓励县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倡导县属国有企业给予考试支持。县属国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公司律师培养政策,所需经费由国有企业自行保障。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云和县司法局

咨询电话:0578-512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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