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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403/2023-35242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云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6-21
文号: 云教人〔2023〕12号
云和县教育局 中共云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程健林  发布时间: 2023-11-15 0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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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云和县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教育局         中共云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和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1日

云和县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职工“县管校聘”改革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四部门《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6〕103号)、《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丽教人〔2017〕201号)、《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68号)、《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综合改革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县中崛起”的若干意见》(云委办发〔202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将《云和县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开展“县管校聘”工作,完善学校教职工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实现学校教师资源优化配置,达到人适其岗、人尽其才、人尽其用;通过民主推选、选岗竞聘、双向选择,树立教职工重师德、讲协作、乐奉献、勤工作、爱岗位、勇创业和主人翁意识,切实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激发教师发展活力,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聚力学校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县中崛起”。

二、人员范围

全县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竞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展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全体教职工实现竞聘上岗,竞聘成功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二)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岗位适配的原则。学校在聘任教职工时,把师德师风放在首位,坚持工作业绩导向,优者先聘,同时关注岗位的适配性。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在实施竞聘上岗中要保持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做到公平、公正。

(四)坚持民主集中、以人为本的原则。学校在制定实施方案时要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实施竞聘上岗过程中在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下,考虑教职工发展的需要,体现以人为本。

(五)坚持分级竞聘的原则。学校县管干部和局管干部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教育局任命,其他教职工由学校进行分级竞聘上岗。

四、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竞聘前期工作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云和县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府办、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统筹县域内教师“县管校聘”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2)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竞聘组织实施工作。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学校实际下设竞聘考评小组、争议调解小组。竞聘考评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级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行政提名、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小组人数视学校规模一般为5—15人,争议调解小组组长由校监会主任担任,小组人数视学校规模一般为3—5人。上述各小组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3)明确各组别组长学校。高中、初中、城区小学、乡镇小学分别设组,组内竞聘工作由组长学校牵头会商,各组别学校间要加强交流。

高中组:以云和中学为组长学校;

初中组:以云和二中为组长学校;

城区小学组:以县实验小学为组长学校;

乡镇小学组:以崇头镇小为组长学校。

2.核定各校编制

县委编委定期对教育系统编制进行核定,县教育局根据师生比、班师比和教育发展改革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考虑学校类别、师资结构等实际情况, 在教职工编制“周转池”总数范围内适当调整学校编制数,并报县委编办备案。

3.核定工作岗位

县人力社保局根据教育系统编制总量按照不同类别、不同学段核定教育系统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总量,实行总量控制。县教育局在县人力社保局核定的岗位等级总量内,根据各校调整后的编制数,确定各学校各类岗位数量。原则上各学段设置中级、高级岗位数量不超过核定岗位的95%--98%。同时,在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岗位总量内预留一定数量的中高级岗位建立预留岗位库,进行集中管理和统筹使用,优先满足校长、骨干教师交流工作需要。

4.宣传发动

各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会议、活动要签到,确保政策知晓率100%。

5.制定竞聘方案

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竞聘工作实施方案。考评方式可采用平时工作业绩量化考核、民主测评和现场竞聘演讲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具体由各校根据竞聘工作方案自行确定。方案要征求教职工意见,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学校竞聘工作方案中可设置优先聘任条件和一票否决项目。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设置岗位时,要为临近退休、患病、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等不宜参与交流轮岗的人员设置适当的直聘岗位,供他们选择或竞聘。

6.编制岗位说明

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工作岗位总量范围内科学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竞聘方案、工作岗位设置应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并在学校公示至少五个工作日,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二)组织竞聘工作

1.个人申报

各教职工根据岗位编制说明,结合自身条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向学校提交直接聘用申请、校内竞聘申请,填写《云和县教职工岗位竞聘申请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自动放弃竞聘者直接列入待岗人员。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竞聘人竞聘资格。

2.校内聘用

(1)校内直聘。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可优先直聘部分骨干教师担任中层干部、年级段长、教研组长、班主任等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内人员、孕期哺乳期人员、重病人员、县教育局组织调动、分配的对象等列入直接聘用对象。以上符合直聘条件人员需达到考核合格要求并服从工作安排,作出工作目标承诺,同时不再参与学校其他岗位竞聘。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

(2)校内竞聘。学校按实际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参与校内竞聘的教职工填写《云和县教职工工作岗位竞聘申请表》,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竞聘按照中层干部、年级段长、教研组长、班主任、课任教师、教辅(后勤)人员的顺序依次组织开展,择优聘任,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聘任。第一轮竞聘后,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第二轮竞聘。学校一、二轮竞聘后,未竞聘成功教师人数原则上一般学校为1人,规模以上学校(聘用岗位数100人以上)为2—3人。校内竞聘成功人员不再参与跨校竞聘。竞聘结果需报县教育局“县管校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聘用。

3.跨校竞聘

各学校空缺岗位由县教育局统一公布,用于填报“校内竞聘”未成功人员的跨校岗位竞聘。跨校竞聘一般于8月10日前完成。跨校竞聘只限报一个学校,但可以申报多个岗位,或服从意向学校分配。跨校竞聘由各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考核打分,按需选定初步人选,报教育局“县管校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聘用。跨校竞聘岗位不得设置性别、年龄、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对岗位只有1人竞聘,竞聘人又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聘任学校不得拒聘。参加工作三年内的新教师参加跨校竞聘的,只能在同类别学校或薄弱学校中寻聘。

4.组织调剂

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已竞聘上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或调整其具体工作岗位。县教育局根据竞聘结果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对未竞聘成功人员进行适当的组织调剂。一般要求在当年8月20日前完成。

(三)落聘处置工作

对未能落实聘用岗位又不服从县教育局调剂的,当年度起纳入待岗或转岗人员管理。

1.待岗培训。待岗教师由学校安排或委托教师培训机构安排其进修培训、跟岗学习。待岗培训期累计不超过 12个月,期间应承担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待岗培训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奖。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当年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岗位晋升和评优评先。待岗培训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工作。

2.转岗安置。教师从教学岗位转至非教学工作岗位,须经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教育局批准同意。转入教辅、后勤岗位的高级教师一律予以低聘,从事教辅、后勤岗位为主的教师不再晋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3.解除人事关系。教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调整到新工作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在正式作出解聘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解聘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师,通知书应载明作出的决定、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期限等内容。教师也可根据本人意愿,书面提出辞职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须报县教育局审批、县人力社保局备案。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之日起,学校与被解除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四)聘期管理工作

1.实行聘期考核。实行三年一聘(试行期除外),学校须与各类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对竞聘上岗后的教师聘期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次。下列情形之一确定为不合格:一个聘期内出现两次基本合格;未能按规定正常履行基本的教学工作量要求又不服从工作安排;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根据学校(单位)考核细则定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运用。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含档内晋级)、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根据工作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能小组,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政策知晓率达到100%,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努力营造促进改革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完善评价机制。学校要结合实际,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学校不同岗位(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的分类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适当拉开和体现学校不同岗位的绩效差距,绩效分配向教学一线倾斜。突出班主任工作岗位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对于主动申报竞聘班主任工作岗位的教师,可给予优先聘用,并在考核中有效体现班主任工作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分配向班主任倾斜。

(三)严明工作纪律。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切实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健全交流政策。切实保障交流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骨干教师待遇,加大考核、评优、职评、培训等方面的倾斜和支持力度。若交流学校岗位聘任已经超过结构比例的,骨干教师可申请统筹岗位。

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期一年,2024年7月正式实施。

自该文件发布之日起,云和县教育局 中共云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人〔2018〕12号)文件废止。

附件:1.名词解释

2.《云和县教职工工作岗位竞聘申请表》

3.云和县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名词解释

1.岗位类别:以教师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规定为准(现从事工作量2/3以上的岗位)。

2.非教学工作岗位人员:财务、图书管理、实验和卫生保健等人员根据人事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评聘。

3.三年内退休人员:当年暑期竞聘,三年内退休人员定为未来第3年8月31日以前退休的人员。

4.孕期哺乳期人员:孕期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哺乳期人员指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当年暑期竞聘,未满1周岁婴儿指上一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婴儿。

5.重病人员:重病人员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程序须连续请假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疗期的人员。重病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病假期间的所有配药单据、发票等材料。重病人员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审核确定。

附件2

2023年云和县教职工工作岗位竞聘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联系方式长号+短号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全日制学历


最高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及评聘时间


个人工作简历


上一学年主职兼职工作


意向学科


理由


班主任意愿

□同意   □不愿意

中层意愿

□同意   □不愿意

拟竞聘中层岗位


教研组长意愿

□同意   □不愿意

拟竞聘教研组长岗位


交流意向

□同意   □不愿意

意向学校


奖惩情况
(县级及以上荣誉、课堂教学获奖)


近三年考核情况

考核结果

2020学年:

2021学年:

2022学年:

本人承诺

若竞聘成功,本人愿意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并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承诺人签名:           

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意见:                                                                                                         

成员签名:










组长签名:





附件3

云和县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傅雅涛

副组长:吴孔平、邱德锋、陈俊、叶府平、项宗荣

成员: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牵头落实“县管校聘”竞聘上岗工作政策解释、统筹协调、标准认定、劳动仲裁等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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