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浙江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深化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和县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1)的相关内容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根本要求,对标对表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殷切期待,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一)浙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有的工作推进不够实,有的“新官不理旧账”。特别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还存在差距。(二)近年来,浙江省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治水治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成为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三)浙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部分生态涵养区毁林垦地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加快推进整改。
二、整改目标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推动美丽云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整改措施
1.强化学习。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党校主体班次课堂和日常教育教学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2.压实责任。完善县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3.加强考核。完善美丽云和建设评价考核,持续加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考核力度和结果运用。
4.针对毁林垦地问题,县委县政府成立整改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坚决按相关整改要求处置到位。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注入思想“强心剂”。云和县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开展精心部署,通过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激发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域的创业干劲。
2.织密环保“责任网”。印发《云和县县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清单》(云委办传〔2020〕10号),进一步理清单位职责,落实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明晰、协同高效、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3.用好考核“指挥棒”。通过完善美丽云和建设评价考核,持续加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考核力度和结果运用。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综合考核,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的紧迫感,聚焦各项指标任务,引导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紧盯问题强整改。针对毁林垦地问题,县里已成立整改专班推进问题整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退耕还林“应还尽还”,生态复绿“应复必复”,管护质量“应提尽提”。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578-5134767
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40号103办公室
云和县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