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治水办《关于建立涉水重点问题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的通知》(浙治水办〔2021〕18号)文件精神,现将云和县“五水共治”B、C类问题按照上级要求进行销号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78-5523310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26日-11月1日
云和县“五水共治”C类问题清单
序号 | 类别 | 问题描述 | 成因分析 | 整改措施 | 整改 期限 | 整改进度 | 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 |
1 | C类 | G235云和段工程拱架加工厂面积约2万多平,并有50多名员工居住,存在问题:1.厂区内露天堆放约5000立方米的泥石料、固废、大量杂物等未设置雨污收集设施,场地内污水横流;2.厂区内的机械检修点位产生的废机油等危废直排外环境;3.民工居住区的厨房、洗浴等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4.一些生产废弃物丢入河道,随着水流入玉溪。厂区产生的所有污水全部经边沟直接排入玉溪水库。 | 1.主管部门平时巡查、监管不到位;2.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平时运行不规范;3.雨污收集设施配套不健全,未截污纳管。 | 1.将泥石料进行转移、覆盖;2.将机械检修点撤除;3.将居民区进行转移;4.清理河道中废弃物;5、后期加强巡查管理。 | 2023年9月28日 | 已完成 | 县交通运输局黄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