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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留萧  发布时间: 2023-01-31 10: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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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各市、县(市)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应及时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各地要认真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密切部门合作,切实做好补贴资金相关基础数据采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公示等工作,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相关工作任务实施进度。同时,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监管和项目绩效监控,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提前下达指标分配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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