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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公示
作者:  来源: 中共云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责任编辑: 王厚艺  发布时间: 2023-01-30 17:05:36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的通知》(浙财农〔2022〕76号),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丽统〔2022〕47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经过项目评审及部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云和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如发现存在问题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 示 期:2023年1月30日起至2月8日止。

联系单位:中共云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联 系 人:张巍;联系电话:0578-5125150

附件1:2023年云和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计划表.docx

附件2:2022年云和县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docx

中共云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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