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79号)文件精神,现将云和县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向社会进行公示(项目详细情况见附件),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2023年1月30日起至2月7日止。
联系单位: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78-5127112
附件: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3年1月30日
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作任务 |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 建设单位 | 实施地点 | 建设时间 | 安排资金 | 资金文号 | 备注 |
1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公益林损失性补偿。 |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全县 | 2023年3月-12月 | 623.82 | 浙财资环〔2022〕79号 | |
2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 有害生物防治10万亩。 |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全县 | 2023年1月-12月 | 100 | 浙财资环〔2022〕79号 | |
3 | 林木良种培育 | 林木良种培育。 | 云和县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凤凰山街道 | 2023年1月-12月 | 30 | 浙财资环〔2022〕79号 | |
合计 | 75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