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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公示
作者:  来源: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 王厚艺  发布时间: 2023-01-30 11:23:16 浏览量: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 》(浙财资环〔2022〕7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2023年1月30日至2月7日。

联系单位: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78-5127112

附件: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表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3年1月30日

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作任务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建设单位

实施地点

建设时间

资金安排

资金文号

备注

1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

保障国有林经营管理单位正常运转、职工基本生活

云和县林场

云和县林场

2023年1月-12月

24.24

浙财资环〔2022〕78号

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国有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国有林场

2023年1月-12月

29.69

浙财资环〔2022〕78号

合计

53.9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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