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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3-2376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1-18
文号: 云政办发〔2023〕2号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重要水系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李苏宁  发布时间: 2023-01-20 11: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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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重要水系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重要水系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丽水市重要水系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进一步加强云和县重要水系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推进新时代美丽云和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实施范围。辖区内瓯江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实现水环境质量更优,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维持100%,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水生态环境更美,湿地面积不减少,积极推动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和岸坡生态化改造;水生态系统更稳定,进一步加强禁渔期和禁渔区管理,水生生物多样性和资源量得到有效恢复;水生态环境更加亲民,建设“美丽河湖”5条(个)。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生态空间管控

1.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编制实施水域保护规划,对重要水域实行特别保护,水域面积率保持只增不减,到2025年,全县基本水面率保持在4.02%以上。制定重要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对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深入推进水域动态管控、水域调查、水域保护规划和重要水域划定、公布等工作。禁止非法侵占河湖水域,严格河道采砂许可管理。(县水利局负责)加强水系源头重要生态空间管控,推进大花园核心区建设,确保出境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产业绿色升级。推进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科学确定并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实施《云和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负责)持续压减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深入开展高耗能低效整治。继续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县经商局负责)开展绿色低碳工厂和绿色低碳园区建设,实施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升级工程。(县经商局、云和经开区、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负责)

(二)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1.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高标准补齐污水处理短板,加快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到2025年,全县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万吨,新建、改造配套污水管网9.8公里,完成清洁排放技术改造规模2万吨/日。(县住建局负责)持续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巩固提升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推广应用“污水零直排区”数字化管理系统。(县治水办、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云和经开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到2025年,新建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3条,全县化肥、农药施用量继续保持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3%以上。(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比例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3%以上。(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高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水平,到2025年,建成3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全面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的生态化治理,开展水产养殖集中区域水环境监测,探索渔业养殖尾水零直排建设。到2025年,全县规模渔业主体尾水治理率达100%。(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出水达标率达到 95%,实现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县住建局负责)

3.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涉水产业生态化改造,重点推进钢铁、阀门等一批传统产业迭代升级。(县经商局负责)深入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回头看”工作,加强工业园区周边河道水质监测及监管。(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负责)加强工业园区公共管网运维,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加强园区基础设施排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管道错接乱接混接、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云和经开区负责)

4.强化船舶港口水污染控制。实现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来源可溯、去向可寻,基本形成衔接顺畅的船舶港口污染治理体系。推动“船—港—城”各环节有效应用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内河运输船舶水污染物实现应收尽收,加快岸电推广使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5.加强流域系统整治。配合开展省控断面走航排查,制定实施“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开展入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控制,推进入河排污(水)口“查测溯治”。到2025年,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维持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维持100%。(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负责)

(三)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1.加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重点推进云和县浮云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高标准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全域基本建成“人水和谐”的幸福美丽河湖。到2025年,全县综合治理中小河流30公里,建成“美丽河湖”5条(个)。(县水利局负责)

2.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管建设开发侵占自然湿地,保证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统筹推进瓯江水生态廊道建设、实施瓯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加强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等现有湿地公园保护和恢复。到2025年,湿地面积不低于6万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制定瓯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生态修复方案,科学保护自然岸线。(县水利局牵头,各水系河长联系单位参与)开展河湖岸线生态化改造与生态缓冲带修复,到2025年,按要求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实施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崇头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因地制宜实施水系连通、水生植物恢复等生态修复措施,积极构建“水下森林”系统。(县水利局负责)

4.加强山林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90亿立方米。(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负责)开展重要水系水体含沙量监测分析,在植被破坏严重、路桥梁施工、土地开发整理等重点区域实施水土流失专项整治,强化水土流失防治,到2025年,全县水土保持率达到94.86%。(县水利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到2025年,全县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比例为100%。(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5.建立健全生态用水保障机制。制定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建立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水利水电、航运枢纽等涉水工程生态用水调度管理,制定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到2025年,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实时监控率达到80%,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探索建立典型河段敏感生态用水保障机制。(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1.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评估分析珍稀濒危物种受威胁状况和增殖放流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制定珍稀濒危水生物种名录。开展外来水生物种调查,制定外来水生物种名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水利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重点水域保护。加强水系种质资源保护区、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其他保护地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拯救保护。综合采取繁殖保护、亲本放归和幼鱼放流等方式,开展珍稀濒危物种专项保护,实现瓯江香鱼等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恢复,瓯江淡水虾、中华绒螯蟹(毛蟹)等土著水生生物资源修复。开展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格实施禁渔休渔制度。持续推进瓯江流域禁渔工作,严格落实禁渔制度,明确禁渔范围、时间和禁止作业方式。严格落实捕捞许可证年审制度,加强捕捞渔民持证生产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许可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规范捕捞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5.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将光唇鱼、香鱼等具有较高生态价值的土著物种苗种的人工繁育纳入科技专项。(县科技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创新流域的生态协同管理,改善鱼类生境和产卵场等条件,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科学制定增殖放流方案,加强放流品种的种源管理,形成市县联动、流域统筹、因地制宜的放流机制,探索建立放流效果评估机制。到2025年,设立土著鱼类种苗场2家,增殖放流苗种达到0.2亿单位以上,土著鱼类逐步恢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科技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

1.数字赋能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整合水生生物资源调查、水生态健康调查及地理信息等多元数据,按照省市部署推进生物多样性信息监管平台应用。(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全县水系河湖健康评价。强化水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和应用,深化数字政府综合应用生态文明场景“碧水行动”模块建设,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负责)

2.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强化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特别保护期禁止捕捞作业等规定。保持对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和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跨界河湖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将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纳入美丽云和建设和“五水共治”考核内容。

(二)加大投入保障。县财政要把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保障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水生态健康调查评价、重要生境保护修复、珍稀濒危生物物种保护恢复等工作经费。鼓励企业和公众支持、参与水生生物保护事业。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队伍建设,组建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库,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开展土著鱼类繁育、生态保护修复关键技术、新污染物溯源等相关研究。

附件:《云和县重要水系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任务清单

附件

《云和县重要水系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任务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起止年限

总投资(万元)

其“十四五”计划投资(万元)

项目大类

项目细类

责任单位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

1

云和县雾溪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治理工程

建设3个生态沙洲、2个堰坝,2套带状人工湿地、5套农污一体化处理设备、6套农污处理人工湿地。

2020-2025

1000

1000

饮用水水源保护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雾溪乡人民政府

2

云和县玉溪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治理工程

主要针对玉溪水库云和范围内的二级保护区内两条河流、排水沟、氧化塘的改造。

2021-2023

3000

3000

饮用水水源保护

汇水范围内污染源治理

石塘镇人民政府

3

云和县农村饮用水提标达标工程

云和县城、崇头镇、石塘镇、紧水滩镇、安溪乡、赤石乡水厂扩建及管网延伸;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小型供水工程升级改造、老旧供水工程更新改造、信息化管理能力的提升(监测设施配备)

2020-2025

11000

9000

饮用水水源保护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县水利局

4

沈坑门水库

位于崇头镇梅源张化,库容59.64万m3

2021-2024

12000

12000

饮用水水源保护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县水利局

5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新建农村供水水源50处,保护已建86处农村水源地

2022-2025

30000

20000

饮用水水源保护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县水利局

二、污染减排

6

云和县崇头镇污水厂新建工程

新建处理能力1500t/d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

2020-2022

4200

2500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管网工程

崇头镇人民政府

7

云和县赤石污水排放工程

将赤石乡污水输送到县城污水管网系统并统一处置。

2022-2023

6700

6700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管网工程

赤石乡人民政府

8

云和县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

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000m³/d

2022-2025

14000

14000

城镇污水处理

城镇污水处理

县住建局

9

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

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生产技术改造工程,城市道路、生活小区、城郊村、城中村雨污分流、污水截污纳管及污水“零直排”建设

2019-2023

46700

35000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管网工程

县住建局

10

云和县农村和重点区域生活污水处理及终端提标改造工程

对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终端进行提标改造,酒店民宿生活污水入管网

2020-2025

9000

8000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农村污水处理工程

县住建局

11

农药废弃包装物及农用废旧地膜回收和集中处置

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及农用废旧地膜回收和集中处置

2020-2025

1000

1000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县农业农村局

三、生态流量保障

12

云和县水文防汛“5+1”工程

新建大中型水库库下流量站2个,改建流量站1个

2021-2023

1000

1000


生态流量站建设

县水利局

13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标准化建设

实施水库、山塘、河道、农饮用水、水文站维修养护、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及标准化建设

2021-2025

5000

5000


生态流量站维护

县水利局

14

云和县浮云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紧水滩引调水工程

治理河长22.58公里,建设护岸45公里,输水隧洞15公里。

2017-2024

75000

25000

水资源优化调度

水系连通工程

县水利局

四、水生态保护修复

15

龙泉溪治理二期工程

建设护岸13.28km

2021-2025

9600

9000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

县水利局

16

云和湖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护岸及防汛通道33公里,修复生态湿地30公顷,便民设施19处。

2021-2025

70000

30000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

县水利局

17

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山塘综合整治工程34座

2021-2025

3000

3000

水生态保护修复

水体及岸边的污染源整治

县水利局

18

安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河道长度5公里,对岸坡进行生态化整治

2021-2023

3000

3000

水生态保护修复

水体及岸边的污染源整治

县水利局

19

泉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河长15公里,建设堤防及护岸16公里,新建截洪沟1.9公里,改造提升堰坝14座,修复湿地3.9万平方米

2021-2023

4770

4770

水生态保护修复

水体及岸边的污染源整治、沿岸截污、湿地恢复

县水利局

20

云坛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河道长度4.9公里,对岸坡进行生态化改造

2021-2023

5000

5000

水生态保护修复

水体及岸边的污染源整治、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

县水利局

21

桥头坑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新建堤防和护岸5km

2022-2025

2000

2000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

县水利局

22

梧桐坑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新建堤防和护岸20km

2022-2025

8000

8000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

县水利局

23

水土流失(山洪沟)治理工程

实施小顺大坑等3条山洪沟治理

2021-2023

1500

1500

水生态保护修复

水土流失治理

县水利局

24

紧水滩水库增殖放流

每年投放食藻鱼类花鲢、白鲢、青鱼、黄尾密鲴、草鱼等,净化水体

2020-2025

3000

3000

水生态保护修复

增殖放流

县农业农村局

25

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修复

通过撩荒梯田复垦、补水,恢复种植条件,恢复梯田湿地及其景观

2021-2023

1000

1000

水生态保护修复

湿地修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

农村水系整治

整治10个农村水系(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治理河道50条

2021-2025

5000

2000

水生态保护修复

水体及岸边整治

县水利局

五、水环境风险防控

27

紧水滩水库水质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紧水滩水库水质监测预警体系硬件建设——水质高频自动监测系统,根据研究结果和建设方案,购置和建设水质高频监测系统,包括水质-水量联合监测污染物入库通量站等5种类型的在线监测系统

2020-2025

1650

1650

风险预防

水质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28

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信息化平台项目

新建水、空气、大气辐射、噪声等自动环境监测站,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以及信息化平台建设。

2019-2023

5000

3000

风险预防

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29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山塘整治

3座水库除险加固,34座山塘综合整治

2021-2025

2500

2500

风险预防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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