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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备设施性能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浙人防传〔2022〕13号)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9月18日在县城城区范围内和崇头镇、石塘镇、紧水滩镇政府所在地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空袭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22年9月18日10:00-10:23。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10:10-10:13为空袭警报;10:20-10:23为空袭解除警报。
三、试鸣形式
在试鸣范围内发放固定音响警报。
特此通告。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