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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2-3240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9-06
文号: 云政办发〔2022〕53号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李苏宁  发布时间: 2022-09-13 09: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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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为各级政府总揽全局、科学决策、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提供信息服务,特制定《云和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2022年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2022年修订)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工作性质、职能职责等,将政务信息考核单位分为乡镇(街道)、A类部门、B类部门、C类部门等4组。

二、考核内容

考核日常信息、紧急信息、专报信息等报送和录用情况。

三、考核要求

县府办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报送并被采用的信息,实行计分制。

(一)基础任务

1.基础报送条目数。A类部门需每月报送不少于6篇信息,各乡镇(街道)、B类部门需每月报送不少于4篇信息,C类部门需每月报送不少于2篇信息。

2.基础任务分。各乡镇(街道)须完成信息任务分100分,A、B、C类部门分别须完成信息任务分200分、100分、50分。

(二)计分原则

被国家和省、市、县等信息刊物多级录用的,按照最高得分予以计算;一篇信息由多个单位同时上报的,计为综合信息,每个单位按贡献度分配该篇信息分值;信息经县府办信息科改动较大后被上级采用的,酌情计分。

(三)计分标准

1.县府办采用的政务信息

(1)《云和政务(工作动态)》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分;

(2)《云和政务(工作交流)》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

(3)《云和政务(上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

(4)《云和政务(观点录用)》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分;

(5)《云和政务(专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30分。

2.市府办采用的政务信息

(1)《丽水政务信息(要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

(2)《丽水政务信息(上报)》(约稿组稿)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

(3)《丽水政务信息(上报)》(问题类基层建议)采用的信息,每条计30分;

(4)《丽水政务信息(专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0分;

3.省府办采用的政务信息

(1)《浙江政务信息(每日要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80分;

(2)《浙江政务信息(专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0分;

(3)《浙江专报国办信息》(约稿组稿)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0分;

(4)《浙江专报国办信息》(专件)采用的信息,每条计300分。

4.国办采用的政务信息

(1)国办各类刊物采用的约稿组稿信息,每条计100分;

(2)国办各类刊物采用的专件信息,每条计500分。

(四)加扣分情况

1.加分情况

(1)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30分,县政府其他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20分;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60分,市政府其他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40分;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120分(约稿组稿的折半),省政府其他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100分(约稿组稿的折半);国务院或国办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200分(约稿组稿的折半)。同一篇信息有同一级别多位领导批示的,不重复计分;有多名领导批示肯定的,按最高分数计分。

(2)对选派信息人员到县府办信息科、市府办信息处、省府办信息处顶岗挂职培训的各单位实行顶岗加分制。选派到县府办信息科顶岗挂职时间一般为3个月,每个月加30分;选派到市府办信息处顶岗挂职时间一般为7个月,每个月加60分;选派到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顶岗挂职时间一般为6个月,每个月加120分。

2.扣分情况

(1)未完成基础报送条目数的,每少1条扣10分,连续6个月以上未完成的,年度考核不得分;

(2)未完成基础任务分的,年度考核不得分;

(3)未按要求完成约稿信息的,每次扣20分;

(4)连续两个月未报送信息的,每次扣20分;

(5)紧急信息超过40分钟首报的每次扣10分;漏报或经催报后20分钟内未上报的,每次扣10分;未经县委办、县府办审核,擅自向上级部门报送紧急信息的,每次扣50分;

(6)一年内单位信息员变动2次及以上的,扣50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1.政务信息纳入《云和县乡镇(街道)和部门综合考核办法》“共性工作”进行考核,以当年考核办法为准;

2.根据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年底得分高低按组别实行分档考核,每组至少列出5个档次,每个档次名额不超过5个,第一档次得权重分,每下降一个档次扣除权重分3%的分值;

3.对优秀单位、优秀个人予以评优评先。

五、考核实施

1.年度考核时段为当年1-12月;

2.本办法由县府办负责实施和解释。

附件:云和县政务信息考核等级分类表


附件

云和县政务信息考核等级分类表

(单位排序不分先后)

单    位

乡镇

(街道)

/

浮云街道、元和街道、白龙山街道、凤凰山街道、崇头镇、石塘镇、紧水滩镇、赤石乡、安溪乡、雾溪乡

部门

A类

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

B类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科技局、县司法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云和工业园区、县人行

C类

县审计局、综合执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气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经合中心、县征收中心、县供销社、林业发展中心、县移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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