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22-31696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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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8-02 |
文号: | 云政办发〔2022〕48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2年云和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云和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确保2022年度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三、考核内容、方式及分值
考核具体内容包括:一票否决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和工作亮点。采取“日常监测、年终考评”的方式,结合日常工作执行推进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执行,考评总分100分(最终得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上一年度省政府第三方评估结果纳入本年度考核扣分。总分折算后计入县委县政府综合考核。
未开设或已注销转移政务新媒体账号、无重点领域信息维护、无依申请公开办件的单位,相应得分取该项各考核单位平均分。
四、监督通报机制
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对各单位负责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以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对存在问题予以通报,被通报单位要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对推进落实不力的单位,直接列入年底综合考核扣分,并通报、约谈单位主要领导。
五、考核实施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负责执行和解释。
附件:1.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政务新媒体账号及责任单位名单
3.重点领域、政务专栏责任单位名单
4.有关单位名单
附件1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一票否决项 | 1.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规和程序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在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被查实的。 2.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因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造成县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败诉的。 3.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随意修改发稿日期等,被查实通报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4.被省平台通报留痕的年度新增严重低级表述错误数量累计超过3处的。 |
主动公开(扣分上限为30分) | 1.政策解读:(1)政策解读内容是否规范,包括政策制定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解读机关等;是否存在简单地复制文件内容或者制作文件精简版方式解读的问题。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每条扣5分;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的,每条扣3分。(2)政策解读是否与原文件关联发布,政策解读是否与原文件同步发布。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每条扣3分;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的每条扣2分;被县政府办公室通报的每条扣1分(不重复在平台建设中扣分)。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政务专栏是否存在内容公开不全面、不准确问题。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每条扣5分;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的每条扣3分。 |
依申请公开(扣分上限为25分) | 1.系统收件处理不及时或当面、邮寄申请件补录不及时的,每件扣5分。 2.向县政府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需相关部门提出拟答复意见的,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关发送委托办理通知函给相关部门,未及时作出反馈或不配合提供相关信息的,每件扣5分。 3.在本年度内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每件扣5分;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本年度内被纠错或败诉的,每件扣10分(取最高扣分,不重复计分)。 |
平台建设(扣分上限为35分) | 1.门户网站:(1)全年日常预警通报问题总数排名前三的,从高到低依次扣3分、2分、1分;(2)存在栏目超期未更新、严重错别字、敏感词等网站日常预警问题,被省级通报的,每次扣3分;被市级通报的,每次扣2分;被县级通报的,每次扣1分。(3)整改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 2.政务新媒体:(1)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未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的,发现一次扣5分;(2)纳入平台监管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全年被预警通报问题总数排名前三的,从高到低依次扣3分、2分、1分;(3)未保持至少每2周更新、年度新增严重表述错误的、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的、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政务新媒体集群协同任务的,发现一次扣1分;进入晾晒台,在省监管平台留痕的,发现一次扣2分(取最高扣分,不重复计分);(4)连续两周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考核评分低于全省平均分的,发现一次扣2分(此项通报从2022年8月开始)。 |
监督保障(扣分上限为10分) | 1.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不在规定日期前公开的,扣5分。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素不齐全的,每项扣2分。 3.近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雷同的,扣5分。 |
工作亮点(加分上限为10分) | 1. 有关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做法的信息报送被中国政府网“政务公开交流”栏目信息采用的,每篇加10分;被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在浙里”栏目信息采用的,每篇加5分。(同时录用,取最高10分计入) 2. 政策解读除纯文本、图文、音频以外,运用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单位负责人带头解读、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稿解读、政策进社区、在线访谈、网络问政、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增强解读回应效果的,每一种方式加2分。 3. 本年度内依申请公开办件数5件以上的单位,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加5分;5件以下的单位,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加2分。 |
附件2
政务新媒体账号及责任单位名单
新媒体类型 | 新媒体名称 | 责任单位 |
微信订阅号 | 云和县教育局 | 县教育局 |
微信订阅号 | 云和公安 | 县公安局 |
微信视频号 | 云和公安 | 县公安局 |
抖音 | 云和交警 | 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
微信订阅号 | 云和人社 | 县人力社保局 |
微信订阅号 | 云和文旅 | 县文广旅体局 |
抖音 | 云和文旅 | 县文广旅体局 |
微信订阅号 | 健康云和 | 县卫健局 |
微信订阅号 | 云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微信订阅号 | 云和发布 | 县大数据中心 |
附件3
重点领域、政务专栏责任单位名单
栏目类型 | 栏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重点领域 | 稳岗就业 | 县人力社保局 |
重点领域 | 脱贫攻坚 | 县农业农村局 |
重点领域 | 养老服务 | 县民政局 |
重点领域 | 卫生健康 | 县卫健局 |
重点领域 | 生态环境 | 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
重点领域 | 义务教育 | 县教育局 |
重点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县市场监管局 |
重点领域 | 公共资源交易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重点领域 | 户籍管理 | 县公安局 |
重点领域 | 社会救助 | 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
重点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县司法局 |
重点领域 | 财政预决算 | 县财政局 |
重点领域 | 社会保险 | 县人力社保局 |
重点领域 | 城乡规划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综合执法局 |
重点领域 | 农村集体土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征收中心 |
重点领域 | 保障性住房 | 县住建局 |
重点领域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县征收中心 |
重点领域 | 农村危房改造 | 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
重点领域 | 市政服务 | 县住建局 |
重点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重点领域 | 涉农补贴 | 县农业农村局 |
重点领域 | 公共文化服务 | 县文广旅体局 |
重点领域 | 安全生产 | 县应急管理局 |
重点领域 | 救灾生产 | 县应急管理局 |
重点领域 | 税收管理 | 县税务局 |
重点领域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 县卫健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崇头镇 |
政务专栏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县财政局 |
政务专栏 | 疫情防控 | 县卫健局 |
政务专栏 | “六稳”“六保” | 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经商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 |
政务专栏 | 基层政务公开 | 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
注:根据上级要求动态调整。
附件4
有关单位名单
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行政复议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统计局、云和工业园区、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征收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市公积金中心云和分中心、县供销联社、县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