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丽宣发〔2021〕9号)和《云和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宣〔2021〕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宣传部会议研究通过,拟对以下项目进行资金补助,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2年6月17日-6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6月23日前与县委宣传部文创中心联系。(联系人:孙佳平 联系电话:5520287)
附件:2022年度云和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中共云和县委宣传部
2022年6月16日
附件
2022年度云和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项 目 名 称 | 补助金额 (元) |
1 | 浙江和信玩具集团有限公司 | 丽水特色农文旅精品展布展费 | 5490 |
2 | 浙江大森林工艺品有限公司 | “花动一城春色”首届丽水文创展布展费 | 3500 |
3 | 云和县新生代企业家联合会 | 汉字艺术创新应用人才培养项目 | 170000 |
合计 | 壹拾柒万捌仟玖佰玖拾元整(178990元) |